2010年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佚名   时间:2010-8-24 10:28:00   来源:重庆市教育厅   录入:Alice   人气: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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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班级管理,优化教学方式
  学校应建立教学班和行政班并存的班级管理机制。必修课程原则上以行政班为单位上课,学校应保持学生和班主任的相对稳定,保证学校有效管理和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教学班基本任务是完成选修课程的模块教学,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学习管理,保证教学班的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考查与考试等各个环节,引导教师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转变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为学生学习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有效的学习工具。
  (五)改革招考制度,健全评价机制
  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与新课程实验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建立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招生考试制度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
  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法,建立学生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六)重视教研科研工作,提高实验质量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研机构队伍建设,充实高中教学研究人员。教研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指导。建立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和实验工作联系人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新课程实验推进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教研工作,建设网络教研平台。
  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新课程实验校本教研制度,着力构建学习、教学和研究三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建设民主、互动、合作、分享、探究和对话相结合的新型教研文化,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教委要进一步增强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成立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和学科专家指导小组,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专家支持系统在新课程实验中的理论支撑、实践指导、科研服务作用。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区县要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新课程培训、课题研究、条件改善等工作。要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学校预算安排并及时足额拨付,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适当倾斜,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师资建设
  各区县教委应及时协调编制、人事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采用调剂余缺、调整结构、适当扩编等方式,解决新课程实验所需的师资的问题。“技术类课程”所需任课教师,可以从现有人员中调剂或在竞争上岗后出现的空缺编制中解决。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高等院校、教研部门与师训机构、高中学校共同参与的高中新课程培训体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工作,提高组织、管理、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评估
  市教委将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督导制度,构建市、区县两级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对新课程实施过程的管理,实时监控课程改革实验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实验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发动
  各区县教委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表
  2.重庆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模块设置与学分安排表
  3.重庆市普通高中学年课程模块设置及周课时安排表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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